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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遊越開心]第452期 賣藝抑或賣噪音

文:余晴峰    圖:余晴峰     分享:

簡介:留有鬚根的帥男拿着結他,坐在路邊一角,用不羈的聲線哼唱Bob Dylan的民歌——想像中的街頭賣藝是如此浪漫。然而回到現實,在假日的旺角行人專用區,我們只看到一群濃妝艷抹的大媽放聲高歌,喇叭發出巨響,兩旁的店舖與居民無法忍受,有人報警,也有人架起隔音屏,無奈問題持續。究竟香港該留多少空間予街頭賣藝者?又應該為他們設立怎樣的界線呢?

        

賣藝矣!犯法乎?

在香港賣藝是否犯法?這是個基本問題,但假若你嘗試問身邊朋友,相信會跟我一樣,得到很多「好似」與「不清楚」。並非只有普羅大眾一知半解,訪問過不少街頭樂手,他們大多認為,自己可以在街頭賣藝的理據是:「之前都有很多人在這裡表演啦!」這種思路並非不可理解,只是很多人在紅燈時過馬路,不等於衝紅燈是合法吧?同樣道理也適用於賣藝。
翻查資料,本港現時沒有特定法例規管街頭表演,甚至沒有為「街頭表演」或「街頭表演者」下定義。警方行動,只可以引用《噪音管制條例》及《簡易治罪條例》等法例,以禁止噪音及不可行乞為由,驅趕及檢控街頭藝人。但這些條例不是為街頭表演度身訂造,以此規管街頭表演者,難免有些灰色地帶,例如《噪音管制條例》未有定下噪音參考指標,檢控與否全憑警察臨場判斷,不少表演者都希望訂立統一準則,列明多少分貝以上就是違規,避免「口同鼻拗」。
西洋菜街患上抑鬱症
法律層面存有爭議,但行人專用區附近的居民受到滋擾毋庸置疑。某間西洋菜街化妝品店去年十月在門外架起隔音屏,公司發表聲明,指前線員工每逢假日都被迫在高噪音環境下工作,引起聲帶受損、精神壓力暴增等問題,同時公司又接獲大量顧客投訴,不滿巨大聲浪構成滋擾,化妝品店多次向不同持份者及政府部門反映困擾,情況卻一直沒有改善,走投無路才想到使用隔音屏。屋宇署後來介入事件,隔音屏被迫清拆,噪音問題卻依然未有解決。油尖旺區區議員黃舒明甚至在區議會會議上表示,有旺角居民因長年飽受噪音騷擾而患上抑鬱症。
除了旺角住客感到煩擾,不少市民,甚至街頭表演者本身也對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的現況有所質疑。有路人批評旺角表演者的水平不夠:「其實我覺得在旺角唱歌的人,就是不夠錢去唱K的大媽。」而街頭表演者Mandy Chung則慨嘆,西洋菜街不再是賣藝的理想地方:「最初幾年其實環境不錯,但近來情況急轉直下,有很多電訊公司推銷員,走近他們便會『兇』你,又有些叔叔未開始表演就放下大型器材及椅子『霸位』,所以那條街現在已經沒有我們賣藝的空間了。」

 

為大媽舞辯護
情況惡劣,改變無可避免。近幾年運輸署多次縮減行人專用區的實施時間,可惜噪音依然。部分人建議進一步取消行人專用區,恢復行車,但這個方案削減城市公共空間,予人不進反退之感,所以更多人提倡應該引入街頭藝人考核制度,以後只有考取牌照的人,才有資格在街頭演出。
支持這個方案的人不少,但有兩點值得我們討論:首先,審美標準或多或少帶有主觀成份,比如我不喜歡大媽高歌,不代表其他人不喜歡。事實上就是有人鍾情一邊聽「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一邊興高采烈地跳廣場舞,這正反映大媽也有市場。假若真的引入考核,該由誰、用甚麼樣的準則去判別哪些表演者有資格賣藝呢?
退一步來說,就算我們假定部分表演者的質素不如人意,但唱得不好是否等於沒有權利唱歌呢?說到底,街頭表演的本質就帶有「反市場專業」的性質:一個人要出唱片,或者到電視台唱歌,他要通過媒體與娛樂機構的篩選,但街藝不一樣,它可貴的地方正在於,任何人只要有足夠的勇氣,便可以憑自己的技藝與路人建立關係。用一套機制去扼殺這種可能性,無疑是可惜的。

街頭賣藝的三元素
討論至此,我們似乎陷入兩難局面。考慮滋擾情況嚴重,管制與考核終究是必須的。但如何考核,香港的參考對象,或者不應是大家常說的台北。該處的評審標準比較嚴格,借用當地市議員的說法:在台北考街頭表演牌照比考律師還要困難!此外,也有人批評部分考官目光狹窄,只會垂青彈木結他、唱流行歌的音樂人。一個知名例子是,曾入圍金音獎「最佳現場演出」的獨立樂團「先知瑪莉」,參加新北市街頭藝人考試竟不獲錄取,難怪有人擔心「一言堂」的考試機制會阻礙不同類型的藝術發展。
假若我們希望為街頭藝人多留一點空間,考核的內容不應着重於技術高低,注意力反而應該投放在培養街頭藝人的賣藝操守上。在墨爾本申請街藝牌照,負責審批的市議會不會細究表演水平,反而是要求申請者上一課安全講座,理解當地的賣藝守則,包括不能滋擾行人、揚聲器的聲音不能過大、每次賣藝時間最多30分鐘,之後要讓位置給下一位賣藝者等等。這套準則,似乎比較適合視為取經對象。
街頭賣藝有三個重要元素,分別是尊重、分享和流動性。因為「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感受,所以不會使用大型音響設備;因為主要目的是與途人「分享」歡樂,所以不會出現搶生意搶得老羞成怒的醜惡場面;因為講求「流動性」,所以不會有劃地為王的情況。今時今日部分香港街頭藝人所欠缺的不是水平,而是操守,大眾未必贊成因為水平問題而剝奪一個人的賣藝權利,但如果賣藝者現在所做的正正違背賣藝原有的精神呢?管制一下這個情況,相信大家都可以接受吧!

香港熱門街頭賣藝點
如果想欣賞香港的街頭表演,到哪個地方比較好呢?以下為大家介紹幾個熱門地點:

旺角
雖然爭議最多,不過旺角始終是賣藝氣氛最熾熱的地方,各種賣藝表演在這裡百花齊放。基於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實在太擁擠的關係,所以現時不少賣藝者已經移師至豉油街及旺角東站出口附近的位置演出。

尖沙咀
賣藝者主要集中在鐘樓至五號碼頭那一段海濱地帶,特點是年輕人比較多,樂隊與樂隊之間不時會有「Jam」歌的環節出現。至於觀眾方面,因為地處旅遊區,所以有很多自由行及外籍人士圍觀。



銅鑼灣
主要賣藝地點在時代廣場地下,表演質素普遍較高,有受訪街頭表演者說:「通常自我要求有一定水平才可以站在這裡。」此外,不同表演者之間會事先就表演時間進行協商,所以「鬥大聲」的情況較為罕見。

其他地方
中環碼頭、荃灣西站等地也常有賣藝人士。這些地方人流較少,但如街頭樂手JK所言:「旺角的收入當然比較好,不過大部分觀眾只是看熱鬧。這些地方雖然觀眾不多,但留得在這裡的,一般都是真正『聽』音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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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出處:

2018-2 4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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